風、雲、雷、雨諸神

風、雲、雷、雨諸神

 道教延襲我國上古的宗教思想,其特性之一就是強調「萬物有靈」,也就是說任何現象和事物,都有主宰的神明各司其事,而且都有興善罰惡的作用,其中對於天象的變化,尤其成為重要的崇信,道教六部也以「雷部」最為重要。

    我國對雷神的祭祀,早在秦漢時代就有了,「郊祀志」說:平帝元始五年,分雷公風伯廟於東郊兆,雨師廟於北郊兆。」以後歷代多有風、雲、雷、雨之祀,「文獻通考」載有「天寶五年詔曰:『發生振蟄,雷為其始,畫卦陳象,威物效靈,氣質本乎陰陽,功先施於動植,今雨師風伯久列於常祠,惟此震雷位登於群望,以後每祀雨師,宜以雷師同壇祭,供牲別置祭器。』之詔文以詔告天下,其後風伯雨師及雷神則並祀之。

    宋真宗咸平二年旱久不雨,詔有司祀雷師雨師,金章宗明昌五年三月庚辰,初定風雨雷師常祀。元世祖至元七年十二月,敕歲祀風師、雨師、雷師。係合祀風雨雷諸神於一壇之史寶。明世宗嘉靖九年,且更風雲雷雨之序為雲、雨、風、雷,並以雲師、雨師、風伯、雷師為天神,嶽鎮、海瀆、名山、大川之神為地祇,則雷神地位益顯崇偉。

    「雲仙雜記」曰:「雷曰天鼓,神曰雷公。」故雷師亦稱雷公。道教以「天、地、水、火、風為五大」,又因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行相生相剋,陰陽薄動,相震生雷,以五行皆能發雷,故曰五雷,是則雷公亦稱五雷元帥。相傳雷公手執斧鑿,專懲惡貫滿盈、忤逆不孝及糟塌五穀之大,隨身有「雷母」持鏡投照,然後施懲,因此先電後雷焉,道廟及齋醮擂鼓,以輕重徐疾之聲,表示雲雨風雷變化之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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